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经济补偿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由双方根据双方各自的情况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所以只要给予赔偿的一方有给付能力,不存在给多少太多的问题。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