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实际交了押金但没拿到押金条押金还能退吗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这种情况,我只能说承租人太没有生活常识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把钱交给对方索取必要的证据是每个成年人应该具备的常识。如果因为缺乏这个常识出了问题,有时吃亏只能自己扛了。这种情况,承租人往往有这样的理由:合同里明确约定要交押金,我租房都一年了,真没交押金出租人还会不管我要所以,合同里的约定可以证明我交了押金!以合同有约定为由来证明自己交了押金,杨律师要说这在法律上不是必然成立的。通常合同只是证明你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有什么权利,而不能直接证明你已履行了义务。除非合同中有标明“押金已付”这类的确认,“已付”和“应付”的含义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不管是交了押金,没拿到收据,还是收据丢失,如果出租方承认收到了押金,法律上要求退还都没有问题。但如果出租方否认收到过押金,那么能否收回押金,就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确实已交了押金了。以下几种证据,有可能证实押金已付:
1、银行转账凭证。如果押金和租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这类有据可查支付方式来支付的,提供相关转账记录,再根据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计算,可以计算出押金和租金的实际支付情况。以此为证,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2、能起到证实支付押金的其它书面证据。比如前面说的,合同中注意“押金已付”条款,或租金收据、房屋交接文件中有直接或间接证明押金已付的内容。所以押金收据,广义上看,并不限于收据形式,各种书面文件中的意思表示都可以起到相应作用。书面证据的效力是比较高的,如果内容比较清楚,通常证明力是比较高的。
3、以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等证据。如果没有上面说的书面证据,当发现情况不太妙时,就要注意尽量收集其它证据了。比如当出租方说不提供押金条就不能退押金时,其实出租方往往不会直接否认承租人交过押金,也不说不退,只是以工作程序为由要求提供押金条,让承租人去继续找押金条。如果这时出租方还承认承租人曾交过押金,承租人可以在交涉时,通过录音或微信、短信交涉的方式收集证据。这类证据当然不如前面两种证据效力强,但有证据总比没有强,真到最后总还有胜诉的机会,而且如果承租人已持有这类证据,出租人到时反口不承认收到过押金的可能性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