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所述“医”保的类型而定:
1、在当事人是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在当地实现就业后,可以参保社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户口所在地无关的);
2、在当事人是指新农村(城镇)医保的前提下,是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参保,不能异地参保,与居住地无关。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3号):
一、目标和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
予资金扶持;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
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
(市)统筹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