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施工电梯是否是建筑工程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请问,甲建筑公司因为与我单位开办的乙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特购买电梯两部用于施工,后来该工程停建,我单位把该工程(带着两部电梯)卖给丙公司,现在甲建筑公司将丙公司与我单位共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两部电梯的价款,请问各位老师,我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应该返还吗我单位的胜诉可能性有多大谢谢!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A如果施工电梯是工程公司购买用于施工使用的,那么该电梯不属于建筑的一部分,因为施工电梯和日产使用的电梯是有区别的。工程交付后,如无特殊的约定的,该电梯的所有权不随工程转移,工程公司拥有所有权。你方转让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既然不是法人,你单位和另一出资单位在合作的时候应该有合作协议约定责任承担,一般是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但是对外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你单位和另一出资单位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