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是说女方不让孩子见爸爸,还是孩子不愿意见爸爸如果女方阻止孩子见爸爸的,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如果孩子不愿意见爸爸的,女方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