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买家直接达成的是买卖合同,卖家的义务是及时向您交付所购买的物品,只要买家能够证明确实已将您所需要的货物发出并且您也已经实际签收的,那么卖家的确是有理由不予退款的,因为货物已经发出并且已经完成签收,那么从形式上看,交易已经完成,卖家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需要退款。在目前的情况下,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卖家没有实际发货或者您能够证明货物并不是您亲自签收的,那么您可以要求代替您签收的人赔偿。如果您无法证明货物不是您签收的,那么这种情况对您非常不利,对于其中的损失只能由您自行承担,即使的,因为形式上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您又没有证据证明卖方没有发货那么是很难获得胜诉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