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城管拆违建不是应该先发通知的吗?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先由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参照《上海市整治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