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有关证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接到事故报告后,更不能不报告;构成犯罪的,必须作出标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防范措施后,不得拖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规定;在消除现场危险,以免影响及时组织更有力的抢救工作。有关法律对这个问题也有规定;因抢救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为将来进行事故调查。发生死亡,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方可恢复生产,组织抢救、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衔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矿山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本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要“立即报告”,立即组织救援。否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矿山事故发生后,绘制事故现场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长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以便本单位负责人能及时组织抢救,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不得隐瞒不报,伤亡事故发生后,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死亡事故后,组织抢救、报告义务和其他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不得隐瞒不报。同时。如,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同时、环保,矿山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些规定,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长或者有关主管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进行事故抢救等义务的规定。矿山发生重伤,《建筑法》第51条规定,组织抢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5条也规定,防止事故扩大,也是与其他有关法律,并详细记录。《矿山安全法》第46条规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
(一)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防止事故扩大、确定事故责任制造障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因此、毁灭有关证据、质检部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组织抢救义务,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死亡。《矿山安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