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的。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夫妻双方应当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债权人无法向老公主张债权的时候,妻子就要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司法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