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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起诉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09-27 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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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小股东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起诉问题解答如下, 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一、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二、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直接提讼;
    三、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撤销。股东提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全文
    13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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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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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吗
匿名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是不能提起的,股东代表诉讼就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防止公司名誉受损,而对于提起诉讼的股东不能是匿名股东,主要也是为了防止股东滥用代表诉讼的权利来恶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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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向境外支付违约金要代扣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违约金收入所涉及的缴税条款如下:
1.若合同中的各方未能履行其在贸易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那么针对收取对方违约金的一方,违约金收入将会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2.如果应税劳务合同、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相关方未能执行承诺,则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违约金收入将成为营业税的征收对象;
3.当企业获得违约金的时候,务必根据当地法规遵照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处理;
4.但请注意,如若交易前一方已有违约行为发生,或者是由企业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而做出的违约金支付,这些情况下的违约金收入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
至于增值税的具体缴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需要准备好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详细的说明材料;
2.其次,需要准备好与纳税相关的合同、协议以及各种凭证;
3.接下来,需要对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进行整理;
4.然后,需要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及异地完成税款缴纳的凭证;
5.此外,还需向国内或国外公证机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6.最后,需要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信息。
在办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过程中,必须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同时还需提供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另外,还需要妥善保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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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可以推选股东代表吗?
股东大会是可以推选出股东代表的,那么推选股东代表时也是需要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的章程来确定的,同时股东代表也是需要按照委托书来行使自己的义务,股东也是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是可以凭借股权享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等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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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最高院股东资格的确认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股东资格,亦被称之为股东地位,这是针对每一位股东个体作为某一公司之股东而赋予的一种独特身份及地位。
一旦获得了股东资格,便意味着该股东将有权享有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在内的各种法定权益;
然而,同样地,这也意味着其必须承担起作为股东应尽的相应义务,尤其是在出资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东资格的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性证据产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并采用形式性证据进行判断;
其次,在涉及到公司内部关系的情况下,应以股东名册及其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绳进行认定;
再者,若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存在矛盾之处,则应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后,在涉及到公司外部关系的情况下,工商登记的效力应予以优先考虑。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额(除非股东另行约定),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多项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
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表决权;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分配公司盈利并享受股息的权利;
请求发放股票的权利;
请求办理股票过户手续的权利;
请求将无记名股票变更为记名股票的权利;
以及在公司经营失败宣布歇业或破产时,对剩余财产享有的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票类型和数量。
股东在法律层面上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诸多权利;
第二,在股东之间的关系上,股东的地位应保持绝对平等,原则上应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但公司章程可以对此做出其他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而言,其资金来源于国家单一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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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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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案外人提出异议房产中止拍卖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特定情形采取具体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能够有效地提出异议并发挥其实际效用。
法院仅对确实存在合理理由且值得关注的异议进行裁决,决定暂停执行相关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房产的拍卖过程时,相关当事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如果发现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现象,可以向负责执行该执行事项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异议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及利益相关方所提交的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判断其理由是否充分,若理由成立,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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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不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怎么办?
对于变更公司法人一般是不需要全部股东进行同意的,只需要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通过决议即可去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变更。但是这是限于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需要全部公司股东同意才能变更法人的公司而言,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要全部股东同意才行的话,那么则不能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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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提交答辩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答辩状须涵盖如下要点:
首先,如答辩人为个人,应详细注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状况、所在工作岗位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若为组织机构,则需明确标示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办公地点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其次,阐述答辩缘由,即针对原告在诉讼请求书中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应的反驳事实与理由,以支持自身立场。
最后,民事答辩状可在两种情形下提出:
一种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被告有权对该诉状提出答辩状进行回应;
另一种是案件经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后,若有一方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则被上诉人也可以就上诉状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副本送达给被告或被上诉人,而这两方当事人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总而言之,答辩状中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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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归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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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结婚半年女方提离婚需要去法院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的途径和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诉诸法院这一种方式。
实际上,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两类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其中,协议离婚则是要求当事人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而诉讼离婚,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如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现象、或者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时,由法院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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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可分为两类。
首先是内部转让,这意味着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他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其次是外部转让,股东将自身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本并非本公司股东的人士。
在进行内部转让时,仅需获得转让双方的一致认可;
而对于外部转让而言,必须经由其他过半数股东的许可,并确保这些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事项做出了特定规定,则应遵照相应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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