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确权是从实际出发。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可以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如本人,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