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鉴定确认之后,工伤职工享有领取工资的权益。在此期间,即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本应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该费用将由其所属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数额进行支付。此举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在接受治疗以及康复过程中的生活水准不受影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长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若工伤职工的伤势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需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方可适度延长停工留薪期,然而最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