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
(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3)无工作单位的,公示期限为7天;(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
(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三)交办科室:各区房产局房改科、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3。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办事程序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下是相关规定,可以参考一下;(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