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有人行横道。电动车为非机动车,被追尾责任在电动车,电动车的损失其自己应承担对自己过错的全责。然而,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公交车无责责任在电动车,公交车无责且无过错。理由如下:
1、公交车有专用车道。因为电动车骑车人,应意识到前面是公交站点,公交车可能随时停车;
3、分担责任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在人行横道中行驶;
2、公交车有权在公交站点停车。综上,此案例中过错在骑车人,因此骑电动车的人负全责;
4、根据《机动车责任条例》规定,追尾的车对被追尾的车承担过错责任,基于公平责任骑车人可以向公交车公司寻求一定的补偿。此处的补偿并非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