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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8个月,女方坚持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如果离婚,男方能否得到娃的抚养权?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09-27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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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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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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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试用期的时长受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制约和影响。针对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试用期的上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之间的情形,试用期则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三年及以上且属于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之间,试用期的设定次数仅能有一次。试用期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若劳动合同中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那么这种试用期将无法生效,取而代之的是,该期限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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