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未约定义务是不是应履行
可以不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意不履行合同,随意违约。因为违约不应承担责任。
既然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谁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反附随义务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应承担合同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合同上的民事责任或者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它既包括违约责任,又包括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过程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民事责任和后契约责任等.因此违反附随义务承担的责任应理解为合同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应承担怎样的合同责任,应根据合同关系发展的进程来分析:
1、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不论最终合同是否订立,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只要于订立过程中和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一方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均应承担先合同责任。
2、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适当履行合同,即债务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得以义务不履行为由就产生的损害请求损害赔偿。
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合同终止后,若当事人之间仍存在合理的信赖利益,那么法律仍有维持这种信赖利益的必要,要求当事人一方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一方违反了该义务就要承担后合同责任。当然后合同义务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应根据合同类型,终止于合同履行利益完全实现,且当事人之间没有再维持某种特殊信赖利益时。承担后合同责任的方式应不限于赔偿损失,如果权利人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某些附随义务,义务人应当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