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单纯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或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负刑事责任,是不会被刑事拘留,也不会被判刑的。
2、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因刑事拘留只是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受什么样的刑罚,最后是要来进行审理和判决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