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的夏律师,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和其它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地开发建设基金等。同时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到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如果你还有征地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电话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