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案具体流程如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开庭,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