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条上的有效信息越少,其能起到的证明力就越弱。
欠条的有效信息少的情况下,要看债权人对所持有的债权事实的举证程度。也即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人欠债事实的存在?能证明到何种地步?在欠条不完善的情况下,债权人的举证程度显得相关重要。
就上述情况而言,欠条中只有姓名和欠款数,这种欠条的效力等同于无,要想拿回工资,债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工资数额,只有在前提供了对其有利的证据,补充欠条的证明力,才能发挥欠条的作用,拿回工资。
如果欠条只有姓名和欠款数,债权人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那么此时的欠条的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打欠条需具备的要素:
1、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2、打欠条的原因,写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还款日期;
4、违约责任;
5、双方签字、摁手印,单位盖单位公章。
相关小提示:
欠条有3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一直推脱不还钱,债权人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去对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