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空调维修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空调维修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5月1日前,空调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当时的空调维修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没有必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09]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但从2016年5月1日起,无论是空调还是单台的柜机、挂机空调,均可抵扣进项税额,其维修费当然也就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