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灵活就业证明该怎样写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证明填写后必须要就业单位加盖单位行政章或单位人事工作相关部门的章,其它单位财务章、票据章等一律无效。必填内容如下;
1、姓名、性别
2、学历:本科或专科
3、专业:填写毕业生数据库中所列专业名称
4、学制:毕业生在我校就读时间
5、通信地址、邮编、E-mail、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自己的通信地址、邮编、E-mail、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6、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填写所加盖公章上的单位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7、就业单位地址:用人单位的详细通信地址;
8、就业方式:在“临时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作”三项中任意钩选一项
9、就业时间:填写毕业当年7月即可
10、平均月收入:必须填写,数额无具体要求1
1、“毕业生签名”处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写明日期,1
2、“用人单位盖章”处由用人单位加盖行政章或单位人事工作相关部门章,并写明日期。再就业证如何办理办理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1、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乡镇企业,下同)下岗失业人员(含国企改革中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岗退养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曾经在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改制或关闭、撤销的事业单位分流进入社会的下岗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指此前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45”大龄人员(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人员),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持由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同生活的失业人员(夫妻、父母或子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发放范围:
1、企业内部自行办理退养和下岗手续的人员;
2、已通过其他途径就业再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3、已享受优惠政策期满的原持证人员(不得重新领证);
4、因冒领、变造、转借、转让、出租、涂改《再就业优惠证》而被没收证件的人员(不得再次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