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也不会予以支持。但如果可能的话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来约定利息。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息。如经判决后仍未履行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对此,各国的立法规定大致相同,如《日本民法典》第573条规定:“就买卖标的物的交付订有期限时,推定为就价金交付亦附有同一期限。”《法国民法典》第1651条及《瑞士债法典》第213条都作了类似规定。另外,按交易习惯确定付款期限应以不违背公序良俗为原则,如有月末支付款项的习惯;不动产之买卖虽未交付而在登记完成之后即应支付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