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一般分为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
永久征地是指设计上修建高速公路结构物需要占用的区域,在设计图纸中会予以明确。一般在高速公路施工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赔付和征用,然后交付给施工单位进行使用。征地费用一般由建设单位付给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这种付款方式无法保证征地赔款及时落入老百姓手中,因此在施工中普遍存在村民因赔付不及时、不满意而阻挠施工的现象,致使永久征地行为延续至施工过程中。
临时征地是指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需要占用部分区域,由施工单位进行征地和赔付。临时征地实质上为土地租用,有时间限定,如果是耕地的话一般有复耕的要求。
听楼主的语气好像是指永久征地,那就应该在路基施工之前就要完成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