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长期以来实行的退役士兵“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各地在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的落户时,使他们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就业机会,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规定,从2004年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难以在当地找到就业机会。为解决户籍政策的束缚,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此间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说,回哪里去”的户籍管理原则已经改变,“其家属和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这位负责人指出。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要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其家属和子女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在全国任何县(含)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应当准予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这一政策的实行,只要符合三项条件,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即可在县以下城镇落户。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去向基本上是“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