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需遵从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
(二)每个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最多只能委托两个诉讼代理人;
(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诉讼代理人,无论其性别、宗教、信仰、民族、经历、国籍如何。但是,外国律师,包括港澳台的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
(四)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委托权限必须写明是一般代理,即委托代理人在诉讼中活动中,参加诉讼的行为,如提供证据、出庭、陈述事实和意见、参加法庭辩论等,不能实施涉及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