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卡挂失
1、电话挂失:拔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
书面挂失: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
自助挂失: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2、挂失所需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申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挂失手续。一般情况下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
4、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申请挂失,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和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5、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进行暂停处理。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社保业务拨打社保局电话办理。
6、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换卡手续。
(2)办理材料
1、填写《社保卡制作申请表》两份,盖单位章
2、补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多准备份单位介绍信,有些办事处要看。
(3)办理流程
1、先明白公司属于哪个区的社保,然后到离公司近的该区社保街道办事处
2、到大厅后把所填表格交给办理人员,表格上要填单位社保编码,补办人员个人编码,如果不知道个人编码,可到办事处让他们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一下。
3、然后按照办理人员的提示出示复印件等等,20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带上领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带上复印件,不一定要用,但确保万一)
(4)办理地点
医疗保险管理局
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
各市区社保局
(5)办理费用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市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