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到期以后是无法再次申请暂住证(暂住证已经取消),公民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一、法律明确居住证办理所需条件以及资料《居住证暂行条例》(令第663号)第
二、九条
(1)可以了解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资料办理: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相片;
(三)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
(四)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五)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各地居住证办理所需资料,以当地发布资料为准以北京为例子,当地《申请北京居住证》
(2)为例子,满足当地居住证办理条件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网上申请居住证,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时间证明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或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若以《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要根据所选择的就业、就读或者居住情况,根据当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办理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作为申请条件的,若现住地址与《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可按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亦可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办理人还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四)个人近期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暂住证到期,公民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引用资料《居住证暂行条例》(令第663号)第
二、九条.中国政府网《申请》.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