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只有最后一张纸上有签名,劳动者可以不承认前几张内容约定。
那么就看最后一张签过字的纸,算不算劳动合同及有没有效。而最后一张纸上没有合同期限,合同就无法履行,就不算是劳动合同,更谈不上有没有效,试问不是劳动合同,哪来的生效问题?
也许用人单位会拿事实劳动关系来证明合同期限,但劳动者可以说当时约定的不是这个期限,说不定当时就约定签一天(试用),那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事实劳动关系并不能证明当时签的合同期限。那就相当于没签合同或没有全部期限都签,没签劳动合同期间应支付双倍工资
有许多单位,欺负工人,只签空白合同,也不给工人一份合同,侵犯职工权利,劳动者应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