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共同债务中,如果一方没有能力偿还,且财产已经分割,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是由于婚姻期间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即使财产已经分割,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追认的债务,以及为了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方的超额债务除外,除非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各方的责任。同时,夫妻双方也应该在婚姻生活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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