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多数股东往往关注的是对价方式与数额,而忽视了对价交割方式与担保。此外,另一类多发的纠纷是在未完成股权转让对价交割的情况下,受让人行使了股东权利,而出让人丧生了股东权利;在此情形下,股权是否发生了转让,股东资格如何确认,成为。由此可见,规避股权转让纠纷,关键是要在制作股权转让协议时下功夫。不过,在法律实务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一些貌似非常严谨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担保合同、规则,但是即便如此,只要受让人或是出让人任何一方不按照法律规则出牌,都可以找到逃避承担义务的方法。这也是看似简单的股权转让行为,为什么常常多发纠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