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当然是有效的,但有一定的问题,也许是一个陷阱。如果到,对方不承认收到你的钱,你就麻烦了,可能会判决你败诉的,因为钱你确实没有给他。如果对方要求你将钱给另外一个人,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或者直接在借条上说明,你才能将钱给另外一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