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两人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来到永宁县人民打官司。法官随后展开调解,希望双方摒弃私念,多从孩子的成长环境考虑。经过调解,小赵表示同意由前夫小方抚养儿子。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小方抚养,小赵自今年3月份开始至孩子年满18周岁,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法官说法
抚养应有利于子女成长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确定男女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时,通常是以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健康为前提条件的。因抚养孩子的时间较长,男女双方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均存在,因此法律赋予男女双方都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