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没来得及产权变更登记,所购二手房就因房东涉诉而被查封。购房者应当向实施查封的咨询查封原因和查封金额,并可向提出查封异议。因为只要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入驻该房屋的,不得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当然,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不大的话,那么可以以未付的房款作为担保,让解封。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巨大的话,那么购房者将不仅面临无法获得房屋的风险,只能够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更甚的是开发商债务危机,购房者钱款两空。因此,做出购买该类房屋的决定应当谨慎,并咨询有经验的律师以规避相应的风险。效果了可以继续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