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宣告,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人民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因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 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 公司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于企业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