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