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事实上,裁定一旦作出,具体的案件移送,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多少时间的。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2、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人民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