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及以下行驶证要换证才审验,能够提前九十天解决,但是不能过时;B2及以上行驶证例行年审是在到时后三十天内解决。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行驶人应当于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行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要求的证明。隶属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要求的证明。
第七十条机动车行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行驶人按照本限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拥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