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备怎样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司法实践中对事故赔偿、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追究起到的是一种技术鉴定的作用,从此视角看,它与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又存在一定的区别。
(1)《条例》规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赔偿、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来看,事故认定书的目的在于为人民处理铁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提供依据。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 因而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不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的法律效果。
(2) 事故认定书不具有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律效果,和相对人有义务服从,并且必须积极履行。但铁路交通事故认定并不产生实际的法律效果,对相对人来说也就没有可以实现的内容和必须服从乃至履行的义务。从这一点看,它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如果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可以不采信这一证据,进而可以做出与事故认定不一致的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