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违法的认定:
(1)事实根据不合法。整个案件的主要事实没有必要的证据支持;主要证据不真实;获取证据的手段不合法。
(2)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的错误有: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时适用了无效的依据;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等。
(3)程序违法。行政程序是指由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
(4)行政越权。指实施的超越职权的行为。可分为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都是行政系统内部的越权。
(5)内容违法。行政行为在内容上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构成行政行为内容上的违法。
(6)。例因受不正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等。
(7)行政失职。包括行政违法和其他失职行为。
例如,相关行政法律规定:
1.《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