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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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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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主体要件。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违法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3、客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客观事实情况。包括行为及其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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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定的行政法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法律上的约束,依法行政,依法为民,这是国家要求我国公职机关人员必须要做到的。可是因为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家公职机关单位当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行政违法的行为。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1、行为主体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3、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可以;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4、行为过错

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的含义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法律责任是因违反行政法或行政法相关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为前提的,另外还包括行政责任,责任能力和行为过错这三个方面。如果违反国家的行政法的话,一般都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这两种,这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的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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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体要件。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工作人员。
(2) 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违法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凡故意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都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且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故意和过失是行政违法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观要件。所以,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而是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认为是行政违法而追究行政责任。
(3) 客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客观事实情况。包括行为及其后果等。行为是行政违法客观要件最重要的内容。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作为行政违法客观要件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当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不意味着必须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只是某些行政违法(过失违法)必须具备的要件。在某些情况下,行政违法的确定并不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直接的危害结果,而只要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过错行为就足够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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