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可以获得离职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不续约
用人单位与你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案例:A君与B君在两家企业上班,最近,他俩与单位的合同到期了,都因为各自的原因不再续约。A除了领够工资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而B得到了企业发的补偿金。这让A非常不平衡,于是他向企业提出了要求.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费。
二、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和你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你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你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案例:A只与公司存在口头协议。工作一年后,公司要求与A签合同,但A不愿意。于是,公司与其解约。A提出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三、完成工作任务后解约
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你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时候公司提出要和你解约,那么公司必须向你支付补偿金。
案例:A在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不必到公司上班,工资按“件”计算。当他完成了彼此约定好的一定工作任务量后,公司与其解约,员工提出支付补偿金,公司不愿意.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四、员工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案例:A此前在某公司就职,后来公司因种种原因拖着他半年工资都没有发放。迫于无奈,他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客观因素存在争议,并非故意,而你太“小气”,表示“不得不”离职的,不能被采纳。
五、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你补偿费。
案例:A应聘签了一年合同。上班第3个月时,公司发现A学历造假,于是提前解约。结果公司被判支付A补偿金。从法律上讲,员工告知义务并非强制,单位审查不严适当担责。
特殊情况: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六、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案例:一家公司原本有70多名员工,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今年1月份时进行裁员,共有20名员工离开公司,他们均拿到了不菲的补偿费。
特殊情况:裁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而且程序得当。如果是员工自愿解约,那不在补偿范围。
七、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何为“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呢?就是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用人单位觉得你不符合公司要求,从而提出解约,也是要向你支付补偿金的。
案例:A到一家摄影公司做接待工作。上班3个月内,因不善与人交往而多次被客户投诉。培训一个月依然没有进步,公司遂与其解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了应有的补偿金。
特殊情况:若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八、用人单位破产解约
当单位出现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案例:有个原本在某集团工作的哥们最近就说到,集团为了走出资金困境,去年进行大面积裁员。一开始时,大家都很不情愿,但是公司都自觉给每人一定的补偿金,很多被裁减的员工心里有了些许安慰。
特殊情况:如果是破产,公司资金一定周转不济,补偿的费用可约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非一般情况下离职的情况:
一、试用期
也可以获得赔偿,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自己犯错
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派遣用工被裁
1、至少要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的经济补偿,如果所服务的公司和派遣公司都不愿意支付补偿怎么办?你可以把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一同至仲裁,要求他们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者给予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2、补偿金必须要,坚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执行的话,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