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负责审判的司法机关,执行刑罚则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全省统一管理的,只要是在本省内的都有可能执行刑罚。罪犯收监后,会在收监之日起内通知罪犯家属。《法》第十五条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执行刑罚。第十七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批准。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