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般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所在省或者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本人工资计算,也有个别省份如江苏定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