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保外就医申请程序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
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狱政管理处审查。
(四)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
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和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