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第二套房产税要如何征收问题解答如下,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