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都居住证办理材料清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自己购房
1、已取得房产证: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1)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房屋信息记录》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契税完税证明的,可以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居住证在亲属家中:(房主的父母、配偶、子女)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在民政局签订的收养协议;公证书;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能够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果你是租房: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果你是单位房子:单位提供房产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果你是在校学生: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学籍证明、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学籍查询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