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代理人可以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吗问题解答如下, 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所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一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钢材合同,总额12万元。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给王某3万元预付款,王某收到款后,将其存入自己的账户上。到了合同履行期后,王某自然无法向乙公司提供钢材,也不退还乙公司的3万预付款。乙公司于是将王某所在的甲公司作为被告告上,请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经查明认定,王某虽然是甲公司的业务员,但公司从未授权王某与乙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王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了代理权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适无效的。于是判决王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返还乙公司的3万元预付款并偿付相关利息。 按照《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
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
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
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以上便是关于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