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上,允许张大锤和王建国共同享有房屋产权吗是可以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二者在财产权益分配与处理上是不同的“共同共有”表示所有产权人,都对这套房子不分份额地均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指的是必须约定份额比如说,若张大锤和王建国选择“共同共有”,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卖出房子若是“按份共有”,则任何一方可以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卖给第三方,无需共有人同意若两人忘记事先约定,也没有关系法律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说,张大锤和王建国可以如出资额确定二人产权比例如果俩人真的糊涂到理不清谁出了多少钱,那么,就平分产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