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2017年6月,最高人民、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省、市、自治区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试点内容主要为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如在取证环节,公证机构可以接受人民委托,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并就核查内容、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向出具取证报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